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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建议书促安全生产与法同行
2026-03-20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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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3-20

  “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及时监督,让我们能够快速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……”近日,灵武市检察院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营商环境法治工作中心工作站,向某科技公司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,帮助企业堵塞内部管理漏洞、有效提升安全生产能力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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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某科技公司在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、未经设计单位技术论证及安全风险辨识的情况下,擅自变更工艺流程,导致生产过程中原料泄漏,出现安全事故。案件被移送灵武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检察官审查发现,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风险隐患排查防控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。

  3月13日,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营商环境法治工作中心工作站,检察官向该公司负责人发出检察建议书,建议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全面开展隐患排查。该公司负责人签收检察建议书后,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,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有效落实,全面识别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短板弱项,聚焦安全生产基础性、源头性、瓶颈性问题,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。

  近年来,灵武市检察院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八号检察建议”,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12份,帮助指导涉案企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,查找管理经营漏洞,督促涉案企业完善管理制度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管理处置制度,持续提升涉企类案件办理质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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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